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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图书借还手续在图书馆总服务台(206室)或自助借还书机办理。 2. 读者需持本人校园卡借阅,不得转借、代借,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领证人自负。 3. 样本书阅览室、外文图书阅览室的文献只阅不借,其它阅览室的图书全部提供外借。 4. 读者借阅各类图书不要超过相应的图书借阅权限,有过期图书未还或超期罚款的不能借书。 5.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,应仔细检查,若发现欲借的图书有涂划、损毁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,由工人员做相应处理后方可借出。 6. 所借专业图书如已到借期尚未读完,可办理续借手续,在无他人办理登记借书手续的前提下,此书可以续借一次。对于新书、畅销书、小说类图书原则不办续借。 7. 图书借出期间内如有污损、缺页、遗失等情况,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。 8. 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,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,请读者留意查看应归还日期。假期前到期的图书,若超期归还假期均含在内。 9. 学生毕业、教职员工调离学校或出国留学,须还清在本馆所借图书,图书馆才能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。 10.读者可在OPAC中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查看图书借阅、超期罚款、预约等信息。 11.借还书地点: 图书馆二楼206室;二楼大厅自助借还书机; 12. 借还书时间: 中央校区图书馆:周一 ~ 周日 8:30 ~ 22:00; 兴顺校区图书馆:基础图书借阅室:周一 ~ 周日 8:30 ~ 22:00; 专业图书借阅室:周一 ~ 周五 8:30 ~ 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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